通博娛樂城-即時新聞-涉詐領助理費 國民黨前彰化縣議員許晉揚判2年
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揚,在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75萬2300元,彰化地院審理依貪污治罪條例,判處有期徒刑2年,得緩刑5年,褫奪公權1年並須支付罰金12萬元。(資料照)
2023/12/07 16:13
〔記者陳冠備/彰化報導〕國民黨籍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揚,任內聘僱蔡姓妻子、蔡姓妻舅(妻子弟弟)當助理,其妻舅只做5個月就到雲林工作,但許晉揚仍持續向彰化縣議會申請2萬4800元公費助理費,3年多來共詐領75萬2300元助理費。彰化地院審結,依違反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判處許晉揚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,褫奪公權1年,支付罰金12萬元,並沒收犯罪所得75萬2300元。
2018年11月,許晉揚首次參選彰化縣第五選區(溪湖、埔心、埔鹽)縣議員選舉,即以該選區最高票當選,成為政壇明日之星,不過本屆議員選舉他未參選,棄政從商引起地方震撼。
判決書指出,許晉揚(39歲)2018年12月25日任職後,先聘僱蔡妻跟楊男擔任公費助理,2019年3月楊男離職後,改聘僱妻舅蔡男擔任助理,每月得領取2萬4800元助理費,每年還有年終、春節獎金等,但蔡男從2019年9月起就到雲林從事二手車買賣工作,但許晉揚每個月仍向縣議會申請蔡男的助理補助費,再由蔡妻從提款卡提領等,兩人持續提領蔡男助理費至2021年12月,共提領28個月薪資,及2次年終獎金,合計詐領75萬2300元。
許晉揚坦承所為,但否認詐取其助理費,其每月領到的助理費都用在支出婚喪喜慶、公務堪履及服務處運作等。
法官審理認為,許晉揚利用縣議員職務詐取財物,無視國家法紀,依法應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,法官審酌,許晉揚確有龐大事務費支出,並非惡行重大,且已繳返犯罪所得85萬8700元(逾詐領75萬2300元),亦考量檢方請求從輕量刑,全案依利用職務機位詐欺取材罪,判處許晉揚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,褫奪公權1年,支付罰金12萬元,並沒收犯罪所得75萬2300元,另蔡妻有期徒刑1年10月,緩刑5年,褫奪公權1年,蔡男有期徒刑1年1月,緩刑3年,褫奪公權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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